南京地税部门提醒:20类企业可获税收优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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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1日13:09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目前正是2002年度企业所得税清缴期,南京市地税部门提醒,有20类企业可以程度不同地享受2002 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这20类企业包括: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企业;安置随军家属就业而新开办的企业;军队转业干部 自主择业从事个体经营的;软件企业;科研机构转制企业;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改为企业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龙头企业;国 有农口企业、事业单位; 地税部门表示,能够享受税收优惠的企业可以持相关资料到注册地所在地税机关申请办理。(陈琦杭春燕)(新华日 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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