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庇储户信用社被罚款两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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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1日16:48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2月10日讯(通讯员 赵建华 王顺民 记者 董震) 今天从山东省城平阴法院获悉,该法院近日在执行一欠款案件中,向有协助执行义务却拒不协助执行的信用社送达了罚款2万元的决定书。李某因欠款不还被告上法庭,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却拒绝支付。为保证案件的顺利执行,平阴法院向这家信用社查询该案被执行人李某的存款情况,信用社却答复说“此人在我社无任何存款”。但就在当日法院却从李某家搜出了该信用社的存款折1张,存款数额1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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