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案犯连续18次抢劫强奸北京女司机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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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1日18:3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二月十一日电(高志海 于晶波) 四名案犯在两年多的时间内,先后十八次对京城女司机实施抢劫,并强奸 、强制猥亵其中多名被抢司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今日正式对外披露,两名主犯张建红、陈平一审被判死刑,另两名案 犯刘晶亮、李务英被判有期徒刑。 据查,北京市顺义区农民张建红、陈平、刘晶亮及河北农民李务英分别结伙于二00 其中,张建红参与十八起,所抢财物价值人民币七点六万余元;陈平参与十七起,所抢财物价值七点六万余元;刘晶 亮、李务英各参与抢劫一起。抢劫过程中,张建红、陈平多次轮奸女司机,张建红强制猥亵女司机。 北京市二中院经审理认为,张建红、陈平、刘晶亮、李务英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分别结伙当场劫取他人财物,均 已构成抢劫罪;其中张建红、陈平多次实施抢劫,并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多次轮奸妇女,已构成强奸罪。张建红在抢劫中使用 暴力胁迫手段,强行猥亵妇女,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据此,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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