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书记勒索钱财4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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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2日09:54 江南都市报 | ||
大江网婺源讯 王慈生、记者艾世民报道:日前,江西省婺源县人民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俞某有期徒刑一年半。 俞某原系婺源县许村林场党支部书记。2002年6月25日,俞某在景德镇市制作了一封恐吓信寄给婺源县某公司总经理叶某,要求叶某在3日内将40万元人民币汇入其指定的账户。此后,俞某多次打电话给叶,进行恐吓。因叶置之不理,俞某便从许村林场爆破员王某处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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