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钱无票据安排工作不对路 一找工者险落招工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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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2日11:02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 ||
新桂网-当代生活报讯(记者石灵玲 实习生麦超 韦华夏 兰玉龙 韩军) 2月9日,从融安县来南宁走亲戚的黄明,被黑心中介公司骗钱,10日,经该市劳动监察大队介入处理,部分被骗钱退回,因为黄明的防范意识不强,被黑心中介“吃了”30元。这是市劳动监察大队羊年受理的第一起职介所骗钱事件。 花言巧语 迷惑找工者 2月9日上午,21岁的黄明走到中华路的金色年华职业介绍所,看见职介所外边的几块黑板上张贴有很多招工信息,便驻足观看。一位女子马上热情地问他是否想找工作,黄明点点头,该女子马上热情地对他说,现在有招保安的酒楼,保安工作很清闲很轻松,试用期450元钱一个月,包吃包住,试用期过后可以增加到750元一个月,报名费仅10元钱。女子的一番话说得黄明心动。 该女子带着黄明去打公用电话,黄明听见该女子在电话里说,梁经理,有人要去你那里做保安,然后把话筒递给黄明。一个女声自称是梁经理,她对黄明说,你先过来面试吧。打完电话,该女子跟黄明要了5角钱话费,并要黄明先交200元钱,其中190元是介绍费,10元钱是报名费。过后,该女子开具了两张收据给黄明。办完这些收钱手续后,一位男子带黄明去见梁经理。 狡猾行骗 不留下把柄 黄明坐着该男子的摩托车来到了衡阳路一个贴有招工启示的酒楼。该酒楼梁经理对黄明说,看你人老实,决定录用你了。然后又叫黄明拿出在职介所开的收据,她在那张190元钱的收据背后签上“同意”两字,待黄明想把收据收回时,被带他来的男子阻止,说是要拿去向劳动部门登记,还向他要了10元钱车油费。梁经理叫黄明下午2时带相片和身份证来填表。 下午2时许,黄明如约而至,又交了60元钱,黄明向梁经理索要发票,她反问黄明要发票干什么。梁经理说这钱是资料保管费,是不会退的,说完叫他5时再来签合同。职介所和“用工”单位都没有任何票据,黄明心里不塌实,疑惑的他打电话告诉了在南宁市工作的表哥。 安排工作 牛头不对马嘴 下午5时,莫先生和黄明假装去签合同。莫先生看到梁经理的办公室只有两张办公桌和两张沙发,墙上没有任何营业执照,明白这绝对是一个招工陷阱。这时,梁经理对应聘做保安的黄明说先做百货销售,黄明反问她不是做保安吗,梁经理回答,先在百货公司做销售,考察一下他的人品,反正百货公司也要两名保安,做销售的同时也可以兼顾做保安,这样才有时间去帮他办保安证。莫先生对梁经理说,这个工作我们不做了,请你退钱。梁经理犹豫了片刻,终于答应退58元,留下2元“表格费”。 当天下午5时50分,无奈的莫先生和黄明打电话向本报投诉,在本报记者的建议下,他们立即打电话投诉到了南宁市劳动监察大队,劳动监察大队约黄明第二天早上来中心投诉。 监察介入 被骗钱退部分 2月10日上午11时,记者随同黄明和莫先生一起赶去南宁市劳动监察大队。因为黄明的收据已经被职业介绍所收回,没有证据,负责接待投诉的工作人员范先生只能打电话勒令该职业介绍所退钱。而后,范先生叫黄明立即去职业介绍所要退款。12时,记者与黄明等人赶到了职业介绍所,一个瘦小的女子在一面指责他违约,一面说只能退180元,10元报名费和10元“劳务费”不退。该女子说,黄明没有凭证说她们收了他的钱,退180元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提醒人们:在找工作时,一定要去正规的职业介绍所,而且一定要有防范意识,特别是要有对方收费凭证。如果有证据,在碰到职介所违规行骗时,可向监察大队举报,他们会迅速出击,依法对违规的职介所进行处理。作者:石灵玲 麦超 韦华夏 兰玉龙 韩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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