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边饭店爆炸案报道后续 靖边饭店爆炸案凶手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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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2日11:24 西安晚报 | ||
本报榆林讯(记者 许森枷)2月10日,靖边饭店“1·15”特大爆炸案案犯一审被判处死刑。 1月15日,位于县城老城区十字街口的靖边饭店发生爆炸,致使6人死亡,11人受伤。经过公安机关6昼夜的侦破,犯罪嫌疑人任清河落网。经查,为了和情人常某能长期保持关系,达到长期霸占的目的,任清河认为必须除掉常某的丈夫及其家人,于是实施爆炸。在当地 日前,经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任清河手段残忍,情节严重,一审依法判处其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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