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一歹徒谎称超市有炸弹 警方将其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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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3日03:08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高松 罗志勇 主任记者 赵桂华) 昨日记者从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春节前往沈阳某超市打电话假称已放进该商场4枚炸弹,索要50万元现金的犯罪嫌疑人刁侠(男,21岁),已被该院以其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依法批准逮捕。 刁侠是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无业人员。今年1月来沈打工,住在五爱市场附近的一家小旅店,晚上和一起住店的人闲聊时听说丹东有个大商场被人假称往商场放炸弹勒索20万元钱 1月20日上午刁侠到沈阳某超市溜达了一圈后,买了一张IC卡,约11点左右,他用一个磁卡电话往该超市打电话:“我往你们商场放了4个炸弹,限你们在1小时内提50万元现款,不要连号的,要不想麻烦就不要报警!”随即挂断电话。在这之后刁侠又往该超市打了几次电话,每次都是催对方快点把钱送到五爱服装城北门,待下午3点刁准备在预定地点接那50万元现金时,被埋伏在那里的警察抓住。一场虚惊过后,已闭店遣散群众的该超市于下午5点半恢复了营业。 当办案人员问犯罪嫌疑人刁侠是否真的往该超市放了炸弹时,刁侠痛快地回答:“没有,就是吓唬他们拿点钱!”沈河区人民检察院批捕科在审查该起案件时认为事实清楚,危害重大,当即对其作出了批捕决定。由于刁的行为触犯了敲诈勒索罪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两个罪名,是刑法理论上的想象竟合犯,应按两罪中法定刑重的编造虚假恐怖信息定罪,遂以该罪名将其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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