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女子被北京某保安队长带至包间猥亵一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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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4日03:48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王阳 通讯员李亚娟)以帮助对方儿子找工作为名,24岁的北京某公司保安队长张某趁被害人于某酒醉之机,将她带至饭馆包间猥亵达一小时。昨天,这个好色的保安队长以涉嫌强制猥亵罪被公诉到海淀法院。 去年11月10日,海淀110接到一男子报警,称自己在某路口被多人殴打。警方赶到现场时,相关人员表示,该报警男子刚刚非礼过一位酒醉女子。 警方将其带回后调查发现,该张姓男子系北京某公司保安队长。当日上午,被害人于某携带自己16岁的儿子请求张某为其安排一个保安的工作。张某爽快答应后,留该母子两人吃饭。在该女子酒醉之后,张某支开其子,将被害人于某扶至饭馆包间内进行了长达一小时之久的猥亵活动,并致被害人轻微伤。 去年12月13日,海淀检察院将张某批捕。检察机关认为,张某趁被害人酒醉不能反抗,对其进行强制猥亵,已构成犯罪,故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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