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30万被判10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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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4日09:48 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江雪)偷偷将单位30万元的转让费装进个人腰包,原陕西省中医药研究院科研处副处长苗锋日前被西安市中院一审判10年。 1997年11月,省中医药研究院要将本院的科技成果“舒心片”转让给长春一药业公司,当时任该研究院科研处副处长的苗锋负责办理此事,他和对方约定转让价格是200万元,可在向单位汇报时,苗锋却称转让费为170万元。为了“瞒天过海”,他让长春这家医药公司 因为苗锋认罪态度较好,并已将赃款全部退缴,所以西安市中院在认定其已构成贪污罪的同时,依法从轻处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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