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从电梯厅门踏空坠下 惹祸企业被一审判决赔偿48万余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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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4日09:54 解放日报 | ||
晨报讯来沪打工的王某,进入某公司一部货梯时竟从3楼跌下去遭致截瘫,他将肇事电梯的所有人告上法庭,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上海协泰进出口公司赔偿48.2 万余元。 2001 年11月16日一早,30岁的王某像往常一样来到敦煌路停车场等工,一家货运公司要去外高桥保税区提货,雇他做临时装卸工。他随车来到外高桥协泰公司所属的协泰大厦的货梯前,见显示屏显示货梯停在三楼,但按了上行按钮后许久没见动静。王某遂步行至三楼 协泰公司在庭审中出具了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2001 年11月29日针对事故电梯的安全技术鉴定报告,它显示三楼电梯厅门基本完好,证明该公司对王某的损害没有过错。 法院在调查中发现,该电梯2000 年度检验时间为2000 年10月16日,2001 年度检验时间为2001 年12月3日,而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规定中明确规定,在用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协泰公司作为电梯所有人,明知这部电梯已超过检验周期,仍继续使用以致发生坠落事故,对此应承担全部责任。 据悉,协泰进出口公司对此不服,已提出上诉。 (通讯员吴轶记者黄继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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