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母亲唆使女儿盗窃 一对母女同堂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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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4日11:50 楚天都市报 | ||
荆楚在线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余皓通讯员易志坚)“女不教,母之过”,昨日,一对母女在江岸区法院同堂受 审,罕见一幕令人唏嘘不已。 41岁的程某,有吸毒、赌博恶习,离异后与16岁的女儿娟娟(化名)一起生活。去年5月,程某邀约女儿娟娟及 其17岁的男友亮亮(化名),来到她新结识的男友夏某家,趁夏外出之际,授意亮亮和娟娟将其放在家中的9400余元盗 出。 昨日的庭审中,程某先是推卸责任,指认是亮亮作案,后又狡辩与夏某是借贷关系,最后在铁的事实面前才不得不认 罪,并希望法官能对两个孩子网开一面。 据江岸区法院少年庭庭长吴培彬介绍,程的行为有明显的教唆情节,按《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 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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