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度烫伤儿辗转多家小医院致多器官功能衰竭丧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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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6日03:18 信息时报 | ||
本报讯(记者 蔡民 通讯员 甄洁艳)2月13日凌晨,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烧伤科收治了一个烫伤14天的一岁零10个月小孩,由于小孩受伤后在小医院未得到及时有效治疗,入该院时已出现多器官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专家认为亮亮的悲剧主要是没有得到正规救治贻误了病情。 悲惨: 轻度烫伤儿命丧小医院 据了解,这名患儿叫亮亮,是英德县大洞镇人。14天前的一个傍晚,亮亮妈妈准备给他洗澡,当家人往澡盆里倒开水时,亮亮想伸手去玩盆里的热水,妈妈正欲伸手阻拦,谁知亮亮忽然从母亲怀里掉进了澡盆,后背、臀部、大腿、左上肢等处顿时被烫伤,二度烧伤面积约为15%。家人见情况不太严重,就到附近的小医院看,换药10天后,见患儿病情加重送到清远市某医院治疗,经过抗感染、补液、输血等3天治疗,患儿病情进一步恶化,医生感到问题严重,建议将亮亮转到广州治疗。 到广州后,亮亮父母看见街头贴着一张“医讯广告”,于是循着地址找到了广州大道南的一家小医院。经过半天治疗,该小医院发现患儿病情已经十分危险,才将患儿转到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烧伤科治疗。据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烧伤科当天值班医生介绍,广州大道南那家小医院把患儿送到以后,没做交接班纪录,就匆匆离开了。这时候患儿已经奄奄一息,处于严重的感染中毒性休克及多器官功能衰竭状态,虽然医院立即实施抢救,但终因患儿病情严重抢救无效死亡。 提醒: 有病要到正规医院治 据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烧伤科梁主任介绍,2002年,该科重病区共收治了268名重度及特重度烧伤病人,死亡8人。在死亡的8名伤者中,除了一些病人因病情重而抢救无效外,确实有不少病人就像亮亮那样,因早期不到很好治疗而死亡。其实亮亮起初仅是轻度烫伤,只要抢救及时用药合理,完全可在短期内康复。亮亮的悲剧主要是没有得到正规救治贻误了病情。梁主任提醒:有伤病要及时到正规医院治疗,现在虚假的医疗广告较多,患者不可轻信,同时有关部门应该加强监管。作为医务工作者,必须把患者的生命放在首位,而不能把个人或本单位的利益放在首位,如果遇到难以处理的病人,应该及时将患者转送上级或专科医院,不应该强留病人或乱转送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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