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宜阳检察院让一困难企业获生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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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7日08:00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 “你们在中昊公司最困难的时候,一个月连立五案,清除企业蛀虫,并将依法追回的35万元损失款迅速返还企业,解了企业的燃眉之急,感谢你们!”这是新春伊始,洛阳中昊公司领导紧握着宜阳县检察院检察长连波的手所发的肺腑之言。 洛阳中昊化学工业公司是宜阳县境内一家大型国有企业,职工4000余人,去年9月全线停产,职工强烈要求依法严惩企业内的“蛀虫”。 省委常委、洛阳市委书记孙善武,市检察院检察长孙建国及宜阳县有关领导对这一情况高度重视。洛阳市检察院与宜阳县检察院选调精兵强将,成立联合调查组于去年10月进驻该公司。 经过内查外调,一个月内,检察干警在这家公司连续立案5起,依法查处了该公司供应处一科科长薛国平受贿案,财务科科长杨春年、供应处二科科长常万勇、业务员高长欣、销售处一科科长楚兰军、二科科长安中年等6人贪污案。立案后,以上6名犯罪嫌疑人均被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 办案过程中,宜阳县检察院依法为该公司追回经济损失35万余元,并通过发检察建议的形式,帮助企业建章立制,恢复生产。(本报记者 熊 飞 本报通讯员 郑宜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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