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泰国油轮销赃被擒 10印尼海盗今在汕头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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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7日11:1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2月17日电10名印度尼西亚人在马来西亚海域抢劫一艘泰国油轮后,对油轮进行涂改,到我国海域进行销 赃时被中国警方人赃俱获。今天,广东省汕头市中级法院将对这一宗涉外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宣判。 据信息时报报道,经法院审理查明:1999年6月8日,被告人阿丹·奈姆受他人指使,先后招引利都安·喜拉依 特等9名印度尼西亚籍被告人,乘坐快艇在马来西亚海域追上泰 劫持油轮后,阿丹·奈姆指挥油轮沿马来西亚、菲律宾航线航行,同年6月10日进入中国领海,在南澳岛附近海域 ,联系销赃柴油事宜。当晚被涂改为“奥米II号”的“暹罗差猜号”油轮在接驳柴油时,被中国警方人赃俱获,缴获被抢劫 油轮和柴油1900吨(合计人民币834万多元)。案后,中国警方将该油轮及柴油变价款全额发还被害船东泰王国逞逻蒙 昆船务有限公司。 汕头市中级法院经过公开开庭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阿丹·奈姆等10名印度尼西亚籍被告人无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 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制止危及海上航行安全非法行为公约》等国际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以夺取船只及船上货 物为目的,在国际航线上非法登临他国船只,以胁迫、捆绑手段制服船员后劫夺控制船只,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销 赃,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抢劫罪,且抢劫数额特别巨大。今日,汕头中院将依照我国《刑法》中的 有关规定对其作出判决。(王冲寒张晓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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