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通化公用事业局长高德礼受贿被判六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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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8日02:38 新文化报 | ||
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之机收受下属贿赂18.42万元 本报讯 实习记者卢红 通讯员邓文报道 原通化市公用事业局局长高德礼7年间先后利用逢年过节、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之机,收受下属贿赂18.42万元。近日,经通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高德礼有期徒刑6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据了解,高德礼因涉嫌受贿罪于2002年8月1日被刑拘,同年8月13日被逮捕。 据了解,1995年中秋节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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