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心老院长与女勤杂工有染 老妻羞得自杀身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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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8日05:28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年纪一大把了,还学年轻人玩婚外恋,为此,南京浦口区某大医院院长王选在年近花甲时,莫名其妙地卷入了一场因婚外恋而引起的经济纠纷中。今天,浦口区人民法院将开庭审理此案。 4年前,王选与婚外恋的女主角李素在同一家医院工作,当时李素是该院的一名临时勤杂工,月工资仅有160元,王选则是一位在医疗界名声很响的专家型院长。 王选与李素的“恋情”是从借钱开始的。1998年10月初,李素与丈夫刚离婚10多天,生活比较困难,为此她找到了王选请求帮助。李素当时表示,她在离婚时向朋友借了几千元钱,现在朋友因为急着用钱催着她还钱,但“自己连住的地方都没有了,又哪有钱还?”李素同时还表示,她愿意与王选发生两性关系作为报答。面对比自己小20多岁、楚楚动人的李素,王选不禁动心了。在与李素发生了关系后,王选分两次借给李素2500元钱。之后,二人一发不可收拾,开始频繁交往。 在李素向王选借钱后的第3个月,李素辞去了医院的临时工作回到了娘家。后来,她又因为没有工作,在娘家常遭弟媳白眼,又回到了王选身边。在李素的再三要求下,王选拿出2万元买下了一套二手房,又购置了彩电、家具,过起了金屋藏娇的生活。 很快,两人的事传到了王妻的耳朵里。由于承受不了打击,1999年7月,王妻自杀身亡。王妻死后,李素要求与王选结婚。但王选因为觉得对死去的妻子有愧,子女也极力反对两人结合,王选表示“等妻子去世3周年以后再说”。 但是,李素仍然苦苦相逼,甚至以自杀相威胁:如果王选不跟她结婚,就要给她5万元养老金。无奈之下,经李素口授,王选于2000年10月6日写下一张欠条给李素。 2002年春节前,李素突然不辞而别。不久后,李素电告王选她已经结婚。2002年6月,李素以那张欠条为凭将王选告上法庭,要求他“归还欠款5万元”。 被告上法庭后,王选十分冤枉,他认为,自己被迫写下的欠条怎么就能成为证据呢?此外,他对由于自己花心引出的一系列事情十分后悔。 这起官司将于今日开庭,法院将如何判决,本报将继续关注。(文中人物系化名)本报记者时双庆通讯员铭文 《江南时报》(2003年02月18日第五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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