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助子杀外婆 两犯分别被判无期和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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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8日05:3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
今年2月13日,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了一起发生在泰州高港,母亲助子杀死亲外婆的特殊凶杀案。 据了解,本案死者朱秀芳的女儿即杀人帮凶陈梅凤9岁时,父亲因病撒手人寰,母亲开始变得性格暴躁,子女稍有不顺,非打即骂。最令陈梅凤伤心的是,在她14岁那年,母亲从泰兴刁铺改嫁到高港野徐。数年后,陈梅凤长大成人,也嫁到了野徐镇。 朱秀芳与陈梅凤依然频繁的争吵给陈梅凤的儿子陈健军留下极坏的印象。2002年8月2日,朱秀芳叫陈梅凤帮她去黄豆田里治虫,陈梅凤称身体不适,母女俩又发生激烈争吵。一旁的陈健军猛然间竟生出一个罪恶念头:外婆真讨厌,如果杀了她,以后家里就太平了。 2002年8月8日晚,陈健军见父亲外出了,便对母亲说:“趁这机会,我去杀掉外婆。”陈梅凤望着稚气的儿子虽有所顾虑,但一想到母亲辱骂自己的情景,便果断地说:“对,杀死她,她该死在你手上。”年轻的陈健军接过母亲递给的一把铁锤,趁着夜色赶到外婆家,将年近80岁的朱秀芳砸死。 次日,惊魂未定的陈梅凤越想越怕,她担心事发后会害死自己惟一的儿子,于是投案谎称是她杀死了老母。经公安机关侦查,终于查清案件真相。 最终,泰州市中级法院依法判决陈健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母陈梅凤被判处无期徒刑。本报记者秦奋通讯员孙志江张明党 《江南时报》(2003年02月18日第十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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