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除城乡藩篱 “户改”若干问题解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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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8日10:08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近年来,四川省先后对户籍管理制度进行了一系列调整和改革。这些改革的主要措施包括:积极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调整城市户口迁移政策等。我省从1998年起,在从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的过程中取消“农转非”指标限制。此举走在全国前列。这些举措的出台和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城乡劳动力的合理流动,但对大中城市户籍制度本身并没有实质性的触动。为进一步加快我省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步伐,我省继去年出台《关于全面推进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意见》后,又于近日推出《关于推进城 1958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及以后一系列法规、政策,以法律的形式限制农民进入城市,以及城市间人口相互流动,形成城乡分离的“二元结构”。此种管理方式使中国公民从出生起就具有不同的“身份”。“身份”的不同令大量涌入城市务工经商的农民几乎不可能获得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机会及社会地位,这在相当程度上抑制了他们投身城市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此次“户改”,我省将在城乡全面建立健全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更正七项户口登记制度。 此次“户改”的核心,简而言之就是但凡你在这个城市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你便具有在这个城市落户的条件。 那么,在城市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会否出现农村人口蜂拥进城的现象?从这几年小城镇和部分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践看,城镇户口对农民的吸引力已远不如从前。相比几年前一些农民花几千块钱办理一个城镇户口,现在的农民更为理性。农民愿不愿意在城市居住,主要在于城市能不能给他提供就业机会,让他的收入比当农民更多。从近几年我省办理小城镇及部分城市户口看,1995年办理了24万,1996年18万,到2000年仅9.2万,总体趋势是逐年递减。因此,在城市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不会出现农村人口蜂拥进城的情况。而就户籍管理本身来说,一些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后,已经在城市有了住房和工作。他们事实上已是城里人,把他们登记为城市常住人口,不仅未增加城市人口,反而会给各项行政管理带来方便。 随着户籍管理制度、粮食流通体制及毕业生就业制度的改革和深化,普通大中专院校录取的新生将户口迁入学校已没有实际意义。同时,由于每年毕业的大中专学生中,有近30%无法在当年落实工作单位,还有部分落实了工作单位的学生对单位不满意,于是他们中的一些人要么把户口放在学校不管,一去几年杳无音讯;要么拿着户口迁移证不落户,成为“口袋户”,甚至把证件丢失的情况也时有发生,从而成为无常住户口人员。目前,北京、上海、广东等省市实行就学不迁户口政策。就我省而言,按现有户籍管理规定,毕业生只要落实了工作单位,即可把户口迁入单位落户,这完全解除了毕业生的后顾之忧。但考虑到我省实际,在此次“户改”中,我省采取了“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入学迁不迁户口由学生自愿选择。 另外,此次“户改”明确规定,凡在地级以下城市(含地级市)有合法固定的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的人员,均可据本人意愿办理城市常住户口,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直系亲属可随迁。合法固定的住所指对实际居住的房屋拥有房屋所有权或单位住房使用权;稳定的职业或生活来源指被所在城市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被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城镇从事商业活动并持有工商执照,或按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及其他的生活来源。 据悉,《关于推进城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的相关实施细节,有关部门正在加紧制定中。 本报记者严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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