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错血少女败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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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8日10:37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刘平)昨天上午,备受关注的少女输错血案中被输错血的少女谢晓荣索赔精神损失赔偿费一案在塘沽区法院开庭,原告谢晓荣及其父母以及被告肇事司机的代理律师准时到庭,而此案的另一被告医院的委托代理人始终没有到庭。法院依法驳回原告谢晓荣要求二被告赔偿其精神损失费10万元、鉴定费1000元、原告律师代理费6000元的诉讼请求。诉讼受理费390元,其他费用150元,合计540元,由原告负担。 判决后谢晓荣的母亲李耀兰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将与代理律师协商后,决定下一步该怎么办,但目前他们一家的打算是,一是继续上诉,二是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另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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