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桌争面子 “争”进拘留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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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8日11:1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15日,在福清小山东码头海上乐园喝酒的东瀚镇东瀚村的林某因为陈某未向其敬酒,认为陈某看不起他,继而大打出手,没想到面子没争到倒先“争”进了拘留所。 当日凌晨,福清南青屿边防派出所接陈某报警称刚才在海上乐园二楼被林某用啤酒瓶打伤右脸,于是迅速出动,将林某当场抓获。 经查,14日晚11时许,陈某在小山东码头海上乐园碰到久未见面的一位朋友,并在其邀请下喝了几杯酒即欲离开,而没有向酒桌上的其他人敬酒。同桌的林某见状极为不满,认为陈某太不给面子,于是叫住刚刚离开包厢的陈某理论,陈某置之不理,林某便随手拿起啤酒瓶打伤了陈某的右脸。 目前,林某已被送往治安拘留所。 (朱明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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