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荔城区服装干洗纠纷频惹烦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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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8日11:11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 目前正值干洗旺季,但不少消费者却因此洗出了烦恼。对此,莆田市荔城区工商局在综合12315的热线投诉后,昨日特地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在干洗的时候一定要保留购衣发票,并作出书面约定。 据介绍,消费者碰到的问题,主要是西装在干洗后破损、外套洗后褪色等。对此,消费者在赔偿金额上与店主很难协商,12315的工作人员依据《福建省洗染行业服务纠纷调解办 该《调解办法》对责任和赔偿的方法均作了详细的规定,经营者在承接消费者送洗的衣物时,应当实行“三明”:即对送洗的衣物的破损、少扣、色差等瑕疵及加工后可能发生的后果看明、讲明,并在取衣凭证上写明,经双方签字后洗染衣物,否则发生的后果由经营者承担。经营者对穿用已久的衣物,在领、袖、裤裆部呈磨损情况的,在洗衣凭证上应予注明,经洗染后造成破裂的可不承担责任,未注明的,经营者应承担免费修补或赔偿的责任。 在赔偿计算方法上规定,普通衣物收费洗染,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应根据购衣凭证进行折价赔偿,无法提供购衣凭证的按已使用两年计算,价格参照市价或估价。折旧按年计算,年折旧率为20%,但折旧最高不超过70%。洗染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衣物,经营者应当主动征得消费者同意,双方作出书面保值精洗约定,出现纠纷应按约定价值金额赔偿。凡属高档、名牌、贵重衣物,消费者选择普通衣物交费洗染,发生纠纷并涉及赔偿的,能提供有效凭证的,按最高额1000元折旧后进行赔偿,无法提供有效凭证的,按最高额的50%(500元)折旧后进行赔偿。套装原则上以件计算,遇到无法拆开使用的套装可按套计算,或由经营者同消费者协商解决,衣裤比例为6∶4。 (陈敏/杨敏/郑丽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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