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度非礼男童 前神父入狱4年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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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8日11:58 人民网 | ||
人民网香港2月18日电 香港首宗神父非礼男童案昨天宣判,前神父刘嘉儿入狱4年半。负责审理此案的香港区域法院法官潘敏琦严斥被告“十恶不赦”。 法官裁定,被告刘嘉儿于1991年1月4日晚上至翌日凌晨,在观塘圣若瑟堂宿舍内非礼当时年仅15岁的受害人。被告引诱受害人作猥亵性行为,更一度企图鸡奸他。1992年暑假,被告在同一地方第二次侵犯受害人,当时受害人已患有精神分裂症,正接受治疗。 尽管被告的精神及心理报告显示他没有精神病,亦非恋童癖,对社会没有危险,但是法官潘敏琦认为,案情严重,必须判以阻吓性刑罚。(陈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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