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岛公企单位首批搬迁过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9日12:29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金鑫)截至昨天,太阳岛首批搬迁的市、区属公企单位已经有一半搬离太阳岛。为加快推进太阳岛综合整治,市政府17日发布了《关于太阳岛综合整治有关事宜的通告》,要求农民、居民和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公企单位全部搬出太阳岛。 通告称,今年的综合整治范围东起滨洲铁路线,西至202国道,南起松花江主航道,北至外贸堤及前进堤。在此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进行征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 通告称,对太阳岛围堤内及锦江里、石当站、三道岗、胡家街等5个区域,按照规划确定拆迁的房屋,被拆迁人应按照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发布的拆迁公告确定的期限完成搬迁。在这5个区域内不符合风景区规划要求的建筑物的经营者,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营业,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及时办理变更经营地点手续或者注销手续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