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瞒问题处理领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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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19日12:29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 存在“三乱”问题却隐瞒的,将拿领导是问。昨天,市委、市政府纠风办召开的全市集中整治“三乱”工作会议,对此提出明确要求。 据了解,此次整治将集中在企业“三乱”、农村“三乱”和公路“三乱”。涉及的重点部门和机构是:公安、交通、林业、国税、地税、电力、环保、建设、质量技术监督、药品监督、司法、工商、教育、卫生、计生、农机、畜牧、城管、劳动、土地、水务、统计、 集中整治期间,各重点部门和机构,将首先对本机关及其所属基层单位,逐一搞好自查自纠,主要领导要在自查自纠报表上签字;对存在的问题隐瞒不报、不进行纠正的,检查一经发现,要追究领导责任,给予纪律处分,处理率达到100%。(王德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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