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花心找上“三奶” “二奶”愤然到妇联告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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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0日00:36 重庆经济报 | ||
一年前还是身份尴尬的“二奶”,居然一不小心又遭遇了“三奶”!昨日,在市妇联维权部,这位二奶讲述了一段离奇故事:花心丈夫陈忠林因包了二奶于芬,被原配夫人告上法庭离了婚。谁知老陈花心依旧,趁“二奶”于芬在外地时又包起了“三奶”!于芬泪流满面地跑到市妇联求助,谁来抚养我跟他生下的儿子? 二奶生了子 50多岁的陈忠林系渝中区居民,1978年与吴晓明结婚后生了一个女儿。1987年,夫妻俩开始做生意,家境逐渐富裕起来。可1996年,陈在一家夜总会认识了仅21岁的于芬,两人很快便如胶似漆,从1998年起就在外租房共同生活,对外以“夫妻”名义相称,次年还生下了一个男孩。后据于芬称,陈当初抛下妻子来找自己,很大程度上是想要一个儿子!2001年下半年,吴晓明将陈忠林告上了法庭,渝中区法院判决二人离婚。鉴于陈有包二奶的行为,法院还判决陈赔偿前妻5万元。2002年3月,市一中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该案审理期间,于芬带着儿子躲到了成都,陈坚称自己与于没有关系,更没生下孩子,躲过了“重婚罪”的指控。 二奶遇三奶 在成都提心吊胆地住了好几个月,去年下半年的一天,于芬回到了重庆。一走进自己与陈忠林租住的解放碑民生路的公寓,她惊讶地发现床上竟然睡了一个陌生女子!一番交谈,两个女人都愤怒了——自从陈跟妻子离婚后,一直与于芬保持着联系,于已隐隐以“夫人”自居了。而那个女人则是陈不久前相好上的,确定同居关系时她也压根儿不知道前面还有于芬,自己竟然已是“三奶”! “三奶”怒气冲冲地找到陈大闹一通,很快便分了手。面对于芬的质问,陈忠林倒也没说什么,谁知去年年底,他突然提出要把儿子送到福建去。于芬死活不肯,陈便立刻与其分居,不再支付生活费和抚养费,还经常加以威胁恐吓。无奈,于只好将3岁多的儿子藏了起来,过年也没敢让他跟亲生父亲见面。儿子由谁养? 28岁的于芬六神无主:儿子是自己的命根子,绝不能让陈忠林把他弄到天涯海角去。可跟他闹翻后断了经济来源,自己一时又没工作,儿子怎么抚养?生下的孩子要是陈翻脸不认,自己又该怎么办?于是,在朋友的鼓动下,她鼓足勇气来到市妇联,希望能从这里得到帮助。倾诉完后,她便飞奔离去,连住址和电话都没留下,妇联的同志喊都喊不住…… 昨日,市妇联法律顾问杨晓君告诉记者,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已婚生子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父母双方都有抚养的义务,而且还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陈忠林不仅必须支付抚养费,他的财产还必须给私生儿子留一份,否则“二奶”也可以把他告上法庭!本报记者戴娟,实习生王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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