纱布在她体内“睡”了一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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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0日08:5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51岁的陈照群女士到成都市双流县华阳镇某医院做手术,一年后,其下腹疼痛难忍,她便去另一家医院检查,医生居然从她体内取出一块纱布!一气之下,陈女士将最先为她做手术的这家医院告了。昨日,双流县法院华阳法庭主持医患双方调解,最后达成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陈女士2.7万元。事件术后一年体内取出纱布。 2001年8月21日至9月1日,家住仁寿县中坝乡的陈照群被双流县华阳镇某医院查诊为子 事发后,陈女士找到华阳这家医院讨说法,医院领导称愿意给予赔偿。但是,在赔偿金额上,双方产生重大分歧。陈女士委托律师一纸诉状将这家医院告了,索赔4.15万余元。 开庭前,办案法官认为既然双方对事实没有争议,便再次主持双方调解。焦点在于,医疗事故的残疾补偿金该参照什么标准,陈女士的律师主张参照双流地区的标准赔偿,而医院律师主张参照四川省的标准赔偿。为此陈女士的律师指出,医疗纠纷也应该像交通事故一样,制定明确统一的行业标准,这样才有利于案件审理。同时,在误工费赔偿问题上,陈女士的律师主张应该从疼痛开始时计算,而医院律师则主张应该从取出纱布开始时计算。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医院一次性赔偿陈女士2.7万元。说法医生要有责任心该案办案法官刘向东指出,虽然该案最终以调解结案,但其带给医疗行业的警示意义是不可小视的:引发案件的原因不是医生技术水平问题,而是医生责任心问题,广大医生应该引以为戒,手术时应严格执行手术程序,增强手术责任心,避免给患者带来不必要的痛苦,否则医院和医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记者昨日采访这家医院负责人时,该负责人称,事发后,医院为此召集全体医护人员开会,教育大家引以为戒。对当事医生给予了经济处罚,如果该医生今后再出现差错,将予以开除。华阳法记者赖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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