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政府出台措施稳定板蓝根价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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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0日11:37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从即日起至3月10日,我市板蓝根颗粒、复方板蓝根颗粒以及抗病毒颗粒各剂型、规格实行提价申报制度,其顺加批零、差率一律不得超过15%。记者昨日从市物价局获悉,经市政府批准,我市对上述药品价格实施政府干预。据了解,自1998年5月1日《价格法》实施以来,这在我市还是第一次。 据了解,按照《价格法》规定,当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显著上涨或有可能显著上涨时 2月10日以来,受广东部分地区出现“非典型性肺炎”的影响,我市出现了抢购板蓝根等抗病毒药品的现象。在此期间,部分药店见利忘义,趁机哄抬价格,扰乱市场秩序。为此,物价部门对全市69家违规零售药店、药房进行了处罚。 为此,经市政府批准,市物价局出台了提价申报制度,并规定了上述药品批发与零售的差率。(记者 刘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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