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冰毒163公斤两港人一审被判死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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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09:10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管亚东胡名忠通讯员孔献之)两香港人受一跨国贩毒集团指使,负责163公斤冰毒的交接、包装及走私活动。2月19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两人作出一审判决,李启明、陈训德均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现年43岁的被告人李启明,住香港九龙区牛头角下村。2002年5月3日,李接到一个跨国贩毒集团成员香港人林某(另案处理)的指令,让他到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上门村一个大 当天下午,李、陈来到松岗镇上门村村民文某家等候,由一名同案人“阿黑”(另案处理)带来32包冰毒交给李。随后几天,李、陈将32包冰毒分装成230小包,并将其装入事先停放在该大院内一个货柜底部暗格,并轮流看守。5月10日,李、陈根据指令再次来到该大院,准备将藏有冰毒的货柜吊走运到蛇口港,经海路运往菲律宾进行贩卖,不想被警方抓获归案。警方从货柜底部暗格搜出用透明胶袋包装的230包冰毒,净重163公斤(含量61.7%),同时从现场工棚内缴获用于包装及藏匿冰毒的作案工具封口机、电钻等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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