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每年两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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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1日09:43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杨雯 实习生 王颖超记者从西安市教育局获悉,从今年开始,我市每年春、秋季集中受理两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今年春季报名时间为:2月25日—28日。 2003年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报名时间:春季:2月25日—28日,秋季:8月18日—21日 2、教育、教育心理学培训时间:春季:3月5日—9日;秋季:8月23日—27日 3、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时间:春季:3月份第三个星期日;秋季:8月份第四个星期日 4、体检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时间:春季:4月上旬;秋季:9月中旬 5、发证时间:春季:4月25日—30日;秋季:10月10日—15日 据了解,凡户籍或工作单位在西安市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在西安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报名;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在本人所在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区县教育局人事科报名。应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以校为单位统一到指定地点报名,认定机构不受理个人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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