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块钱空心菜惹出两千元官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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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3日10:25 法制日报 | ||
今年春节,肖水英过得特别窝心。1月28日,法院终审判她赔偿别人两千多元,罪魁祸首竟是价值仅一块钱的空心菜。 肖水英是湖南省桃江县石牛江镇苏团村的一名普通农村妇女。每年春节刚过,儿子、儿媳就像定期迁徙的候鸟,早早地赴南方打工了,因此一年中绝大部分时间就剩下她和老伴王惠高留守。尽管年逾花甲,但肖水英闲暇时喜欢在自家的菜园里种些时令蔬菜,收获后拿 一把空心菜毒翻一家人 2002年7月初,骄阳似火。肖水英满园青翠水灵的蔬菜在烈日的炙烤下,纷纷无精打彩地垂下了头。肖水英的老伴每天早早地起床,给菜浇水。然而,令他烦心的是种植的空心菜被虫子吃了。7月6日,王惠高给空心菜喷洒了一些“敌敌畏”。随后,他将给菜施了药的事告诉了老伴肖水英。 7月14日一大早,肖水英摘了一担空心菜出门叫卖。临走时,王惠高原想叮嘱肖水英几句,但转念一想,喷药的时间过去这么多天了,空心菜肯定已经没有了药性,因此,他将刚到嘴边的话又咽了回去,目送肖水英走出了家门。 时令新鲜,加上价钱也不贵,肖水英的空心菜因此卖得很快。上午8时许,当肖水英来到毛家冲村时,篮中的菜仅剩下了最后一把。肖水英挑着担来到了村子附近的邱慧珍家。邱慧珍倒十分爽快,没有还价,丢下一元钱就把肖水英最后的一把空心菜买走了。 买完菜后,邱慧珍炒了一盘空心菜,又作了一碗蛋汤,和丈夫、儿子一起吃早饭。饭后不久,一家三口开始肚子疼,继而腹痛如绞,发出了阵阵呻吟。其中邱慧珍的病情最为严重。 邻居见状,急忙将三人送到乡卫生院进行抢救,医院诊断为食物中毒。经过洗胃、输液等一番折腾,邱慧珍母子和丈夫胡进良又住了几天医院,这才病愈回家了。几天的治疗,全家共花掉医疗费1938.5元。 究竟谁是罪魁祸首?邱慧珍全家不约而同地想到了那盘空心菜。7月15日,当地两位村民胡安章和胡上升将三人没有吃完的空心菜送往桃江县卫生防疫站进行检测,结果有机磷定性为阳性。两天后,村民胡赛军也将从肖水英处购买的空心菜送到了卫生防疫站,检测结果亦为有机磷阳性。 7月17日,桃江县公安局依法对王惠高进行了传讯。一把空心菜竟闯下了大祸,王惠高喃喃自语道:“空心菜是施过药后第九天才出售的,怎么还有毒呢?” 为讨健康权全家上法庭 一盘小炒空心菜,险些使全家命丧黄泉,病愈后的邱慧珍、胡进良夫妇一想起曾经遭受的折磨就心绪难平。为捍卫自己的身体健康权,2002年8月13日,夫妇俩携子走上法庭,一纸诉状将肖水英推上了被告席,要求肖水英赔偿因食用有毒空心菜给全家造成的经济损失2879.2元。 一辈子也没有打过官司的肖水英慌了,但她将事情的经过仔细地回忆了一遍后,又觉得满腹狐疑:首先,空心菜是施药后第九天才出售的,已经属于可以食用的时间,不应引起食物中毒,何况其他购买了空心菜的人并未发生中毒现象。另外,检测的结果也值得怀疑,空心菜虽然检测了,但邱慧珍那天同时食用的蛋汤和呕吐物却未一并检测,因此不能排除其它因素引起中毒的情况,再说检测系原告一方的行为,其他人未在场,也未对送检的空心菜进行封存,既然检测程序不合法,检测结果自然也就是无效的。 桃江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肖水英作为商品经营者,明知自己销售的蔬菜施用过农药,应当预见可能发生损害消费者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轻信不会发生,结果导致原告食物中毒。因此,被告的行为侵害了原告的身体健康权,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肖水英提出空心菜送检形式不合法,鉴定结论未明确说明空心菜的敌敌畏残留含量的问题,根据原告购买空心菜的事实,食用后中毒被送医院治疗,空心菜送检,以及公安机关讯问王惠高的过程看,原告购菜后食物中毒的事实客观存在,其证据形成锁链,与桃江县卫生防疫站的检测报告结论能相互印证,被告肖水英辩称其他农户未中毒的理由不足以对抗本案事实,且不能提供原告系其他食物导致中毒的相关证据,故其抗辩理由不能成立。2002年10月28日,桃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由肖水英赔偿邱慧珍一家三口医疗费、误工费、检验费等共计2090.22元。一审宣判后,肖水英不服,向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益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遂于2003年1月28日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肖水英一把价值仅一元钱的空心菜,却买回两千元的赔偿,教训极其深刻。这把天价空心菜,为我们再次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张勇 旭明 玖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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