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恋要赔偿 黄色短信来“追债”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3日15:13 长江日报 | ||
恋爱失败后,男方向女方追要在恋爱时两人共同的花费,遭女方拒绝后,男方每日一条黄色短信,一个骚扰电话来“索款”。 汉口的唐小姐告诉记者,她于今年1月份经人介绍与卖手机的杨东风认识,见面后唐对杨不是很满意,表示“只愿做个朋友”。 但杨一直纠缠唐与自己恋爱,在屡次遭拒后,杨便拨打唐的手机进行骚扰威胁,要其还付两人曾一起消费的200元钱,唐表示,钱又不是一个人花的,不接受杨的“无理”要求。这以后,唐便经常收到杨发给她的黄色短信,无奈之下,唐只好换了手机号。 昨日,记者在唐原来的手机卡见到了杨发给的黄色短信,简直不堪入目。当场记者拨通了杨的手机,以唐朋友的身份问起骚扰一事,杨没有否认,但是一定要唐还那200元。 湖北天明律师事务所胡继斌说,在恋爱期间,男方消费属于自愿,结束恋爱后,无权要求女方退还;如果长期发短信或电话进行骚扰,男方构成侵权,如证据确凿,唐小姐有必要拿着杨发给她的黄色短信,提出诉讼。(见习记者邹婵娟 实习生熊宇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