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告破 司机曾为交通协勤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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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4日08:58 江淮晨报 | ||
晨报讯 22日夜,太和县交通肇事司机高某被合肥市交警部门带回省城,至此发生于省城的“2·20”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全面告破。 2月20日下午4时40分许,在省城合淮路大杨店中心小学附近,一辆由北向南行驶(车号为皖A90571)的面包车将一名8岁的小学生撞到马路的东边,此时一辆由南向北行驶的(车号为皖KA5969)厢式小货车经过,正好从倒地的小孩身上碾过。小孩经抢救无效死亡。 据处理该事故的公巡大队副大队长王勇介绍:“事发当晚,面包车司机阮某赶到公巡大队报案,但货车司机一直没有露面。通过车牌号码我们得知该货车为阜阳市太和县的车辆,在太和县交警部门的配合下,我们找到了货车车主周某,并从其处获悉肇事司机为高某,太和县双乳镇高寨村人。”22日晚6时许,高某在太和县归案,合肥市交警公巡大队办案人员连夜将其押往省城。 据办案民警介绍:2002年12月高某才拿到驾驶证,为周某开车也仅4天。事发当日他从合肥拉了一车饮料准备返回。谈起高某的肇事逃逸,办案人员感慨万千:曾为交通部门做过一年协勤员的高某应该知道肇事逃逸的恶劣性质。 目前高某和阮某已被治安拘留,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李晓黎 本报记者 季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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