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边办理挂失 那边钱被取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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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4日14:48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铁 马因自己不慎丢失了储蓄卡和该卡密码条,挂失时眼睁睁地看着别人正在一笔笔地取走自己的钱,可银行人员却没有采取任何补救措施,事后银行也不愿承担主要责任,储户十分气愤:“难道我的5000元钱就这样没了﹖” 储户韩先生是西安电力机械公司的一名职工,据他讲,今年1月20日下午2时许他发现自己装有工商银行储蓄卡和该卡密码条的皮包丢失后,就赶紧去临近的工行沣镐路东段储蓄 据韩先生讲,第三次挂失时,该储蓄所03号柜台的服务员再次和他核实了他的存款额为9564元4角6分,服务员建议他更换存单,就在操作过程中,“突然她对我说‘呀,你是不是取钱了,机器在动。’”韩先生感觉不对就连喊让服务员制止,连喊几声后,却被服务员告知已经不行了。他的存款已被别人用他丢失的储蓄卡最高限额地取走了5000元。 这样子“丢”了钱使韩先生心里很不是滋味,随后他几次去该储蓄所协商解决此事。直到今年2月20日上午,储蓄所给了韩先生“银行负次要责任,同意赔付2000元钱”的答复。 韩先生对此答复十分不解。他说,他丢失储蓄卡后就立即去了银行进行了口头挂失,按理银行就应该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可是,从他第一次口头挂失到第三次正式办理挂失时钱被取走,可以说明银行没有作为,因此银行应负主要责任,全额赔付他丢失的5000元钱。 记者随后联系工行沣镐路东段储蓄所,但一直没能联系上。 口头挂失算不算挂失,韩先生和银行该怎样分担责任,本报将继续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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