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群公司性药广告有违法行为被判罚80万(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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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5日03:45 北京青年报 | ||
吉林市工商部门下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摄影/本报记者黄亮 点击此处查看更多图片 本报讯(记者侯毅君) 昨天,记者从吉林市工商局龙潭分局获悉,北京牛群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简称牛群公司)因严重违法做广告,近日受到工商部门80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龙潭工商分局接到线人举报后,立即对牛群公司所做的广告进行审查。经审查,牛群形象和文字共同构成的印刷品广告,其文字内容严重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其中,牛群公司为长白山药业提供的力龙伟雄胶囊药品的商业广告代理服务中,在“牛哥力龙伟雄让 记者从龙潭工商分局还了解到,2002年10月23日,经北京市工商局核准登记,牛群公司更名为北京恩爱优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也更换了名,而在此之前,牛群公司以“信息咨询费”名义收了沈阳某公司40万元,以“策划费”名义收取北京某研究院45万元。鉴于牛群公司在广告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龙潭分局于今年2月19日作出行政处罚,没收该公司广告费40万元并处罚款40万元。牛群公司的行政违法责任由北京恩爱优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承担。 昨晚,记者多次致电牛群的手机,均无人接听,记者又多次打去传呼,但也未得到回音。随后,记者与北京恩爱优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的一位负责人取得联系,这位负责人称,近两天没有回公司,所以还未看到这份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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