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出现咄咄怪事 贪污犯坐牢三年工资照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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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5日10:34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近日,四川省南充市民李先生向服务热线反映,原南充市聋哑学校(现南充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罗文焱因为经济犯罪而被判入狱,按规定本应执行“双开”,但奇怪的是他在服刑期间仍然领取工资、奖金和岗位津贴达3年之久,其间的5次工资调级也照常进行,甚至还每月报销电话费,真是令人费解。 2月14日,记者赶赴南充就此事进行了调查采访。 记者从南充市顺庆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上证实,1999年9月28日,原南充市聋哑学校(现南充市特殊教育学校)校长罗文焱因犯贪污罪、挪用公款罪(贪污1万多元、挪用公款8万余元)被该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执行刑期为从1999年10月9日起至2002年4月5日止。(1998年3月25日《南充日报》对本案侦查有公开报道) 按照人事和纪律检查部门的有关规定,被判刑的国家工作人员应从宣判之日开除公职,是党员的应开除党籍,其作为党员、公职人员享受的权利自然撤销。 然而,从1998年3月被收审羁押到2002年7月,罗文焱不但跟其他教育系统工作人员一样工资照领,而且在5次调资晋级时也同其他教师一样照升不误。记者在一份1998年6月10日填制的“南充市聋哑学校职工工资表”上看到,罗文焱当时的固定工资是299元,10%工资是30元,活工资是141元,特教津贴49元,教龄补贴10元,加上地方补贴52元,罗文焱当时的应发工资是581元。而罗文焱入狱不久后的1999年12月,工资已经大有“长进”。记者在南充市聋哑学校1999年12月填制的工资发放表上看到,这时罗的固定工资是422元,10%工资42元,活工资199元,特教津贴70元,教龄补贴10元,医药费15元,当月应发工资是758元。 据知情人证明,在由学校发放工资的这段时间里,罗文焱的工资都是由他的妻子伍某签字代领。这期间罗还和在任学校领导一样,每月报销数十元手机话费,还分得一套110平米的住房。 从2000年7月起,南充市教育系统工作人员的工资发放统一由南充市财政局负责。该市财政局工资结算中心的资料表明,直到2002年7月,罗文焱一直在财政部门领取工资和各种津贴。记者在该市财政局工资结算中心的资料上查明,罗在2002年7月,其固定工资已经是464元,活工资是199元,岗位津贴已涨至80元,当月罗文焱的应发工资是743元。 一些罗原来所在学校的教师和社会各界人士了解此情况后深感气愤。一位教师说,该市财政困难,全市9个区县中就有4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其他各区县都有扶贫工作任务,各级财政都在为能按时发放教师工资而努力,而一个因贪污被判刑的犯人却一直在领着早应该注销的工资,而且时间长达3年之久,如此荒唐的事情真是令人不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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