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家“真相搜录中心”诞生 有价证据将出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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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00:43 重庆经济报 | ||
拥有现代通讯设施的真相搜录中心已开始运作 记者韩峰摄 点击此处查看更多图片 经过近1个月的筹备,重庆邦德公司组织筹建的中国首家“真相搜录中心”昨日正式在渝诞生。搭建真相平台 走进南坪西南大酒店二楼一个近40平方米的写字间,“真相搜录中心”几个大字赫然跃入眼帘。办公室内,两台电脑和6部电话正忙碌地运行。 该中心负责人吴畏介绍,与以往公司从事的商务、婚姻、民事等方面的调查和咨询业务相比,“中心”肩负着双重任务,一方面通过自己的调查员搜集忠实真相或为需要者提供证据,另一方面也可对其他的目击证人搜集的证据进行存档,为所有的证据或“真相”的贮存获取搭建一个平台。 尝试有价证据 据吴畏介绍,所谓“真相”包括违法事件的证据(诸如交通肇事、行凶纵火、假冒伪劣产品等)和社会良性个案(诸如见义勇为、刻骨铭心的爱情、爱心捐赠等)以及个人或企业诚信度的真相。而目前他们已建立了包括失踪人员、车辆等方面的信息存档,随时为知道真相者提供第一手材料。 “我们成立中心的目的有两个,一是想在‘有偿证据’方面进行尝试,另一方面通过我们的行为提高普通市民的证据意识。”吴畏坦言,除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义务无条件提供的事实真相外,中心向当事人搜录提供事实真相都要收取一定费用。对非中心人员提供的真相线索或事实真相,中心通过自己的网络将其转变为“有价真相”后,将支付“线人”一定费用。 专家各有说法 对“真相搜录中心”的诞生,重庆大学贸法学院一位社会学专家对此并不看好。他认为,调查真相实际是搜集证据,而证人作证是公民应尽的义务,索取报酬是一种功利行为,同时收取报酬的标准在法律和法德上都存在着盲点。 刚刚加盟该中心的刑侦专家“识途马”先生则认为,随着社会法制化的提高,人们法律意识不断提高。人们在参与社会活动和处理法律事务的同时,必然发生和形成一定的事实和法律关系,在主张事实和法律关系的同时,证据是惟一还事实真相的依据。中心的成立在社会效益方面是积极的,既对提高人们的证据意识、及时搜录证据起到积极的作用,又为当事人和社会提供了更多的方便。★本报记者戴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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