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和义务车厢角力 一起公交失窃案引发的思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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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08:14 新闻晨报 | ||
3名乘客在车上丢了财物,为等候警方来处理,其他几十名乘客不得不在车上滞留了20多分钟。滞留的乘客怨声连连,面对乘客的责问,司机也显得十分委屈。究竟谁是谁非?日前,记者在14路公交车上亲历了这起事件。 开幕车厢内财物被窃 2月23日晚17时50分左右,天正下着蒙蒙细雨,记者在福建路乘上了一辆14路公交车。一路上公交车停靠了多个站点,不断有乘客上下车。18时10分,车行至吴淞路近海宁路口时,车厢前部忽然传来一阵骚动,几名女乘客的惊叫声传了过来,公交车随之停在了路边。 此时车上已有40余名乘客,挤在车厢后部的乘客不知道发生了何事,纷纷开始互相询问,最后才弄清楚,原来车上有3名乘客的钱包和手机之类的财物被偷了。 一阵热烈的议论过后,车厢里渐渐安静下来。 高潮一车乘客等待民警 5分钟过去了,10分钟过去了,车厢前部的骚动还在继续,公交车依然停在原地。车门紧闭,谁也不知道问题将怎样解决。而事实是公交车已停靠过多个站点,小偷极有可能早已溜之大吉。一名急着回家的乘客实在按捺不住,挤到前面责问司机:“车究竟什么时候能开?钱又不是我们偷的,你把这么多乘客扔在这里算怎么回事?” 司机也十分委屈:“人家钱包在车上丢了,我当然要对她们负责,车不能随便开走。” “我们也是你的乘客,我们损失的时间谁负责?”乘客不依不饶。 就在司机与乘客僵持不下时,110民警赶到了。 据说失主早已报警,但由于路名报错了,所以民警迟迟才找到正确的地点。对失主简单询问后,民警让公交车开走了。 义务和权利如何拿捏 此时已是18时32分,我们所乘坐的公交车终于重新启动。然而司机与乘客的争执却引人深思。丢失财物的乘客固然值得同情和帮助,但让其他乘客在雨中整整滞留20多分钟,是不是就合情合理?如果说公交车后来是为了等候民警到场,那么在此前车厢内众多乘客不知道事情究竟进展如何时,司乘人员是否有义务将这一情况告知乘客? 事后,华东政法学院副教授冯菊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碰到类似情况时,司机首先是要保护现场,等待警方到来。同时其他乘客也应待在车厢内,配合警方调查,这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部分乘客认为司机将他们留在车上这一行为侵犯到了他们的权利,但必须指出的是,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必须同时履行义务。反映在这件事情上,就是其他乘客应配合司乘人员在车上停留等待警方前来处理。在此次事件中,长时间的等待引起了乘客的埋怨和不满,司机则有责任站出来说明发生的情况及事情进展,平息可能出现的不安定因素。 晨报记者李宝花实习记者邹颖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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