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内放烟火球迷遭警告 疯狂“蓝魔”被降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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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08:14 新闻晨报 | ||
晨报讯日前,上海市首起因违反《关于维护本市足球场秩序的通告》的球迷被徐汇公安分局处以治安警告处罚。 2月23日下午2时,上海中远汇丽足球队与丹麦布克贝利俱乐部在上海体育场进行一场足球友谊赛。 比赛开始不久,在15号一层看台的“蓝魔”中远球迷协会的球迷就燃放了一枚火焰信号弹,正在场内执勤的徐汇公安分局民警迅速赶到事发地进行阻止,并找到该协会的负责人进行询问。 不一会,中远汇丽队首开纪录。该协会的球迷对民警的劝告置若罔闻,又继续燃放了第二枚火焰信号弹。治安二支队的民警们根据现场监控录像,当即将肇事的“蓝魔”中远球迷协会的球迷顾国芳、夏晶菁、沈志敏、曹科四人传唤至治安二支队。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顾某等四人分别给予了治安警告并具结悔过的治安处罚。(通讯员翁小东记者李郭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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