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碍选举工作 宜宾一村民组长被逮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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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09:19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
本报讯 四川省宜宾县喜捷镇新河村包顶组组长蒋大清,在法定选举日拒绝将选票发给选民,严重阻碍选举工作的正常进行。最近经检察机关批准,蒋大清以涉嫌破坏选举罪被依法逮捕。 今年1月5日是宜宾县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法定换届选举日。1月3日,新河村委会根据玉龙选区安排召开选举工作会,14个村民组长中有13个认为,采取把选票发给选民设流动票箱 宜宾县公安局2月14日依法对涉嫌破坏选举罪的蒋大清予以刑事拘留,2月17日予以逮捕。(丁成杰黄申勇本报记者冯俊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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