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身份证租房行盗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09:24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昨日,家住沙区的房东张艳燕来本报,她用亲身经历向出租房屋者提醒:房客可能伪造身份证,在租期内盗窃随屋出租的电器。 去年底,张将土湾步月村的闲置房租给一杨姓女子,并签定租赁协议。根据协议,杨有权使用屋内冰箱等电器物件,但不得损坏,挪移。房租每两月交一次。 近日,张的丈夫到杨处收取租金,却不见空调、冰箱和天然气灶,甚至连床也不翼而飞,更不见租房的杨,被盗物品价值7000余元。 张根据租赁协议书上杨某的身份证复印件,找到其住址———渝中区陕西路64号附4号7-1,结果没有此人。该辖区道门口社区居委会负责人也证实,杨某不是辖区居民。 随后,张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透露,杨所持身份证系伪造,目前盗案正在调查中。 (记者 黄艳春 实习生 赵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