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职罪名成立刑事处罚免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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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10:57 今日早报 | ||
早报讯 浙江省丽水遂昌县人民法院昨天上午开庭宣判,被起诉的该县文管会主任罗某因失职造成国家二级文物损毁、流失,罪名成立,但免予刑事处罚(详见早报昨日第6版报道)。 遂昌县人民检察院指控,遂昌县公安局因办案需要,多次向遂昌县文管会借用文物,被告人罗某未履行审批手续而出借,造成1997年借出的南宋青瓷长颈瓶流失。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文管会是对文物管理的实际履行部门,罗某系负责人,其辩解是出于公心和配合公安工作,虽情有可原,但依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未经上级批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调取馆藏文物。罗某出借和回收手续不完备,是造成文物流失的主要原因,因此罪名成立,但鉴于该案的性质及罗某有自首情节,免予刑事处罚。本报记者柴明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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