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介”狠赚“蒙人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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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6日14:39 哈尔滨日报 | ||
本版《“黑中介”骗苦了求职者》报道见报后反响强烈,引起众多哈尔滨市民纷纷举报。昨天,记者以求职者身份对我市非法劳务市场体验走访,发现几乎所有“黑中介”都存在欺诈行为,本应“10元保证工作”的标准,在“黑中介”口中变成了“20元不退费”,大肆蒙骗求职者。 昨天10时30分,记者来到抚顺街101号“成功家政”,业主获知记者找工作,狐疑地打 11时20分,记者来到比乐街113-1号“银河恋”劳务中介,业主给记者找了份给化妆品店送货的活儿,收了30元钱,并在收据上写下“费不退”字样。1小时后,记者找到这家化妆品店,店主告知:月薪400元,每天楼上楼下扛70多件货,试用3天不给工资!见此,记者再次回到“银河恋”表明身份,提出要采访负责人并看看《职业介绍许可证》。给记者介绍工作的女子声称老板不在,《职业介绍许可证》锁在抽屉里了。记者建议她给老板打电话,女子却提出要同记者“单独谈谈”。记者只好离开这家劳务中介。 此后,记者又以求职者身份挨家走访了比乐街上的10多家劳务中介,发现这些中介经营范围很广,房屋、婚姻、家教、计时、陪护、陪聊等等,可谓五花八门。其中劳务介绍都位于门脸醒目位置,收费最少20元钱,概不退费。求职者多是外来打工人员或本地下岗职工。 这些劳务中介是否合法?“二三十元,不退费”的收费是否合理?带着疑问,记者走访了有关部门。据了解,我市目前除各级劳动部门所属劳务中介外,社会企事业团体办理的正规劳务中介机构仅为22家,较为密集的比乐街上也只有两三家,其余都和“成功家政”一样属非法劳务中介。更为重要的是:根据省市有关规定,中介机构向务工者收取费用不能超过10元钱,而且前提是保证工作,不允许以用工单位不满意等理由拒绝退费。 经过这番求职体验,记者亲身体会到非法中介的极大欺骗性:首先,大多夹杂在合法劳务中介周围,“鱼龙混杂”使求职者很难分辨;其次,要电话、留地址、复印身份证等手续齐备,增加求职者信任感;再次,违规收取的费用拆成“手续费”、“登记费”、“介绍费”等诸多名目,给求职者合情合理感觉;最后,非法业主常夸下海口,“不发工资,保证讨回”,作“口头保证”,令求职者放松应有警惕。本报记者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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