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临时禁令”提高案件执行效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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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7日13:27 扬子晚报 | ||
案件的起因缘自一个商标:马鞍山市的一家三角胶带生产企业最近发现,无锡一家三角胶带厂贴的商标跟他们厂的注 册商标极其近似,便立即向无锡中院提出申请,要求这家无锡企业停止涉嫌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生产、销售、委托加工等 行为。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使用的商标无论从文字、发音还是图形等方面,非常近似,极有可能构成近似商标侵权,便立即冻 结了无锡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活动。“这是无锡历史上第一例‘临时禁令’案”,无锡律师协会一位专家说:“对无锡的私营 企业来说这是一把‘双刃剑’”。 “双刃剑”最锋利的一面来自“快刀斩乱麻”,无锡东林律师事务所的张晓星律师解释说,“临时禁令”极大的提高 了经济案件的执行效率,以往一场经济案件,光调查取证就要三四个月,再加上诉讼立案和开庭决议少则半年,多则三五年, 而执行起来更是困难,许多资金都被被告以其他方式转移了,对原告方来说讨债要钱“遥遥无期”。“这对长三角地区纷繁复 杂的经济纠纷案提供了一种新思路”,张晓星说:“目前无锡有很多私企虽然赢得了官司,但由于执行力度不够,只好眼睁睁 地看着被告继续侵权、继续生产、继续挣钱,这对那些中小私企伤害很大”。 “双刃剑”的另一面是对原告方的高风险约束,即“临时禁令”所要支付的巨额风险金。马鞍山市联农三角带厂的朱 总经理告诉记者,虽然这笔风险金数额很大,但对受害企业来说,这是让被告方立即“住手”的最有效办法。不过“临时禁令 ”也让无锡众多私企多了一些不安,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私营业主说:“‘临时禁令’显然是最大限度地方便了原告方,但同 时也带来另一种猜想,如果一些别有用心的小企业自称‘受害方’,动辄对一些大企业申请‘临时禁令’,以一种非常规的炒 作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那受害方其实是一些大企业,这又将如何面对?”尽管此间对于“临时禁令”众说纷纭,但对全省密 集度最高的无锡私企来说,毕竟他们的手上也多了一件保护自己的武器。实习记者杨晓霞本报记者路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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