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明起涨三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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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8日07:57 华商报 | ||
本报讯(记者拓峰北坪)新出台的《陕西省律师服务收费临时标准》明起正式执行。新收费标准虽比旧标准提高了3至5倍,但总体上适合我省实际情况,使得较大的律师事务所降低了实际收费标准,较小的律师事务所提高了实际收费标准,不仅规范了律师行业收费,也促进了该行业的健康发展。 律师服务收费大幅提高 新收费标准大幅提高。如刑事案件,旧标准只笼统规定收取50元到200元不等;新标准 新标准还增加了两项收费新内容:一是协商收费,如担任法律顾问、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解答法律咨询、代写诉讼文书等,当事人与律师事务所双方可按案件难易、复杂程度,协商收取费用;二是计时收费,双方可事先约好按小时来收费。 下岗职工收费减半 新标准规定,经济困难的企业下岗职工(持有效证明),在各类律师服务上均可减半收费。经济条件的确非常困难的其他人员,可以向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申请(免费)法律援助。 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各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执业时,须使用由价格主管部门监制的明码标价牌,向社会和公众公布律师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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