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旅游局提醒市民 分时度假小心陷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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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8日08:2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 吴国富)“分时度假”近来悄然登陆我市,一些市民对此十分关注,市有关部门也接到举报和投诉。昨天,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说,“分时度假”目前尚属旅游部门行政管理的“盲区”,提醒消费者在参加“分时度假”活动中要有足够的理性,慎防陷阱。 据记者了解,“分时度假”作为一种新的旅游消费方式从国外舶来,对许多人来说还是个新概念。近期以来在全国各地如广州、深圳、珠海、上海等地相继出现不少销售“分时度假”的公司,其中,发现有不法商人借机对消费者进行诱购、蒙骗。去年春节,广东省和深 市旅游局有关负责人称,去年开在我市某酒店的一家“分时度假”销售公司,在吸纳了一些会员后,就卷款几十万逃离。目前,我市还有销售商在从事“分时度假”的销售业务,就市旅游局的调查来看,有的公司注册经营业务为“国际酒店咨询”,实际业务为代理国内某公司所属国内酒店的某时段的客房使用权(销售分时度假权益证),并承诺消费者签约90天后加入RCI(国际分时度假交换结构)后可以另付费,用其权益证交换全国世界RCI酒店的使用权。但其代理公司没有直接向游客提供国外酒店住房和相关旅游服务,也不办理出国旅游手续。 市旅游局有关人士认为,目前我国对国民开放的旅游目的地国家仅有30多个,“可以到世界各地去旅游”是不可能的。 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在谈到参加“分时度假”的消费者权益如何得到保障时,市旅游局有关人士认为,“分时度假”没有明确纳入旅游管理范围,也无相关的法律和依据。其公司的经营活动涉及到工商、公安等部门,旅游执法部门没有独立查处能力。目前,市旅游局对消费者已有举报、涉嫌欺诈消费者行为的“分时度假”销售公司转到公安、工商部门查办。同时也提醒消费者要擦亮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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