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摄网友裸照勒索 作案者被判刑罚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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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8日08:24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邓雪 实习生张蕾 通讯员成裕麟)万州人唐龙、林登山开锁进入网友的房间,抢劫财物,并拍摄网友裸照,进行敲诈勒索。 近日,沙坪坝区法院判处唐龙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林登山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3000元。 25岁的唐龙来渝打工几年,和另一来渝的打工妹小惠来往密切,并常到小惠宿舍玩耍,对小惠的情况较为熟悉。唐龙在渝打工,感到挣钱不易,便上网和万州的好友林登山联系 2002年8月3日下午,唐龙、林登山得知小惠回了老家,便窜到小惠的单身宿舍,趁宿舍无人之机,骗来开锁匠打开门锁,进入宿舍等待。 第二天晚约8点,小惠回到沙坪坝的宿舍时,唐龙、林登山即用绳子将小惠捆绑在床上,抢走小惠银行储蓄卡和诺基亚手机一部,并逼小惠说出银行卡密码,唐龙便持卡到银行取款,林登山在宿舍等待取款消息。 林接着脱光小惠的衣服,并用事先准备好的相机,当场拍下了多张裸照。 唐取得卡上现金3200元后通知林登山,林逃离现场,二人便将赃款平分。几天后,唐、林又打电话给小惠,以散发小惠裸照相威胁,勒索小惠人民币两万元,小惠立即报警。 2002年9月2日,公安机关将林登山抓获,后林协助公安人员用传呼诱出唐龙并将其抓获,收缴二人未冲洗胶卷一个,并令二人退出全部赃款赃物反还受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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