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对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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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8日09:10 浙江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文毓)自去年初宁波市卫生局和有关部门联合下发《城区帮困助医实施暂行办法》,并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力,无法定赡养、抚养、或抚养人的群众,以及“大病”人员、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职工家庭人员实行“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以来,已有1200多名病患者接受医疗救助,累计减免各类费用金额达200多万元。 按该办法,“三免三减半”受救助对象凭一张“助医卡”,不仅可以在门诊时免付挂 家住海曙区冷静街的五保户张老伯就是其中一名受益者。去年,老人肩膀上生了个瘤,因担心付不起医药费,一直拖着不肯治。后在该市第二医院做了手术,所花去的4000多元医疗费自己却没掏一分钱。像张老伯这样的情况,政府发给他们的是“甲类医疗救助卡”,属于“全额救助”对象。而家住江北的王小姐领到的则是“乙类医疗救助卡”,属于大病救助。24岁的王小姐得了“慢性肾衰竭”,每个月仅医疗费就要4000多元。去年4月,王小姐领到“乙类医疗救助卡”后,医疗费用可报销70%,相当于每月可以少支付3000元左右的费用。她的家人感慨地说:“助医卡给我们带来了希望。” 据了解,随着宁波市政府对特困对象界定标准的放宽,现在已有越来越多的特困群众享受到了“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其覆盖的广度和减免额度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名列前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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