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林业局法院官司谁理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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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8日09:32 黑龙江日报 | ||
黑龙江省通河县农民刘昌打工时候被电锯锯断右脚,他将雇主告上法院,法院判雇主赔偿刘昌1.5万元。然而,就在刘昌的父母反复到清河林业局法院执行局催讨赔偿费的过程中,发生了刘父在法院内受伤的事情,刘家和法院如今各执一词。 2000年,刘昌在克东县一个木材厂打工,在加工木材时,被电锯锯断右脚。该木材加工厂厂长———通河县清河林业局王宝康给受伤的刘昌甩下300元钱就不见踪影。刘昌经通河 官司也打了,法院也判了,刘昌本应该可以回家安安稳稳生活。然而几个月过去了,刘家一直没有拿到法院判决的赔偿金。行动不便的刘昌只好让70岁的父亲刘宝柱和62岁的母亲袁忠阁去法院询问关于执行赔偿的情况。两位老人几次去清河林业局法院执行局,请求执行判决,但一直没有结果。 据刘宝柱老人讲:“2003年2月18日早上,我和老伴又一次来到法院执行局等候处理结果,上午没有见到局长涂利辉,下午上班后,我们终于见到涂局长,在涂的办公室里我和涂利辉理论起来,质问法院为什么不尽快执行,难道法院的判决不好使么。就在争吵的过程中,涂利辉从门外叫进来一高一矮两个人,矮个将我老伴推出门外,关上门,高个和涂局长竟然开始殴打我,时间长达10分钟。我被他们打倒在地,当时就感觉腹部剧痛,后来老伴进屋将我扶起。” 两位老人互相搀扶来到清河林业局医院救治,刘宝柱被诊断为脾脏破裂,经手术后摘除。 2月27日早7时,记者来到清河林业局医院,见到躺在病床上的刘宝柱,随后又来到清河林业局法院见到执行局局长涂利辉。涂利辉否认刘宝柱的脾脏是他们打坏的,并说刘宝柱是自己在办公室里摔的。记者又与该法院院长刘名全取得联系,向他询问有关打人事件,刘院长也否认法院人员对刘宝柱的殴打事件。 据悉,清河林业局政法委已经为此成立专案组,开始着手调查。本报记者 郭俊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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