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借腹生子妻子压住少女双手 丈夫强奸3次得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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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2月28日11:50 南方都市报 | ||
本报讯 台湾消息 台湾苗栗县的吴春桦、何素月夫妇,1999年为了借腹生子,竟找上朋友当时才13岁的女儿,强迫其性交怀孕生子,苗栗县法院对两人判刑8年6个月。两人因未到案遭检方通缉。彰化县警方在桃园县侦破一起盗窃案时,意外发现两人踪迹,埋伏10天才将他们逮捕到案。 这起骇人听闻的借腹生子案发生在1999年,吴春桦、何素月夫妇诱拐一名13岁少女, 1999年6月到11月间,何素月压住少女双手,让丈夫吴春桦性侵害3次得逞,1999年11月少女怀孕,2000年9月产下一名男婴。少女怀孕后,两人将其藏匿在台湾各地,何素月甚至用自己的健保卡带少女到妇产科检查,最后少女在屏东县产下一子。事件因少女生完小孩并被弃置在屏东县派出所而曝光。吴氏夫妇则逃逸无踪,两人遭法院判刑8年6个月,因两人未到案,遭检方通缉。不过,何素月说,是少女自己来找丈夫,她看到他们发生性行为时,还用手推开他们。讲到冤枉伤心处,何素月还忍不住痛哭。她说少女的父亲因无力抚养,想尽办法将少女弄走,就故意陷害他们。因为何素月有精神疾病就医记录,因此究竟是性侵害还是遭陷害,警方会再深入调查。 近日,彰化县刑警队因侦办一起窃盗案,在桃园县发现了吴春桦、何素月的踪迹,埋伏十多天后,前天晚上在桃园县永顺街一出租公寓内将两人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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