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牙导致口水长流 济南一患者起诉医院索赔9万余元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03月03日12:46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3月2日讯(见习记者 倪自放)本是为美去整牙,没想到反而失去咀嚼功能,济南一女士将济南某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9·4万余元。此案将于明日在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这名青年女士叫陈霞,在济南一家美容公司工作。陈霞说原先牙齿略有不齐,因在美容公司工作,形象十分重要,便于2001年7月到被告处进行牙齿整形”,并交付医疗费1000元。然而令陈霞意想不到的是,“自己的牙齿不但没有治好反而更加难看,而且出现后牙不能咬合、进食困难的症状,牙齿经常剧痛,不 口水。2002年11月11日,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认为陈霞目前的状况可诊断为牙骨质瘤。 陈霞的委托代理人常海峰律师称他们发现为陈霞进行整牙手术的医生张某没有行医资格。 陈霞认为,自己面临着花费大额的治疗费用,并因此失去了工作,而且以后的恋爱、婚姻都将受到影响,所以除要求对方赔偿今后治疗费等共计7·4万元,还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2万元。
| ||